通知公告

關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關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現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傳動員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完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要舉措,事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切身利益,各學院應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同時要加大對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力度,确保學生人人知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深入調查學生家庭經濟現狀,對家庭困難需要續貸、新貸生源地信用貸款的學生,提醒、動員其及時關注相關資訊、及時辦理申請手續。

二、積極指導學生完成申請手續

請各學院認真學習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熟悉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程序,并通過廣泛宣傳确保需貸款學生人人知曉;并提醒其他省份生源學生及時關注其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要求并按要求辦理申請手續。

各學院應對學生各類咨詢給予正确的解答和指導,不熟悉、無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複并提醒學生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還可直接咨詢國家開發銀行全國統一咨詢熱線(95593)。

三、辦理時間

湖北省各地現場受理和遠程受理的時間統一為:717()98(周五)期間的工作日。學生可提前在網上提交遠程續貸申請。

四、貸款額度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五、申貸流程

()在校生續貸(以前年度獲得過貸款、今年繼續申請)流程

續貸學生優先采取遠程辦理,無法通過遠程辦理的可到現場辦理。

1.續貸遠程辦理

(1)遠程辦理需滿足:以前年度辦理貸款電子合同;借款學生本人辦理;借款學生關鍵信息不得變更;自備安裝支付寶/招商銀行APP的手機。

(2)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點擊“申請貸款”,提交本人續貸聲明。

(3)身份認證:選擇“網上簽訂合同”。學生需同意《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遠程受理協議》。确認系統生成合同信息後,用支付寶/招商銀行手機APP掃描系統彈出的身份證二維碼,通過人臉識别進行身份認證。

(4)完成申請:身份認證成功後,回到在線系統,點擊“我已完成身份認證,點擊查詢”,完成在線申請辦理,等待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接收回執驗證短信。

(5)溫馨提示:借款學生遠程提交續貸申請後,5個工作日内等待縣級資助中心進行審查确認,國家開發銀行将發送回執驗證短信(如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執驗證短信,可以聯系縣級資助中心)。學生到高校報到時,可以持回執驗證短信到高校資助部門進行回執确認。

2.續貸現場辦理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再提出續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後,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材料準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和辦理人身份證原件。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表》前往貸款辦理現場。經審核同意後由縣級資助中心經辦人指導到場的一方(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闆簽訂電子合同并分别簽署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須在代簽處注明代簽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學生持《受理證明》找高校資助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回執确認。

專升本、本科畢業後考取研究生再申請貸款的,因就學信息發生變化,需先在系統中提出就學信息變更與還款計劃變更申請,并向縣資助中心提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經國家開發銀行審批後,再申請辦理續貸手續。

()新貸(以前年度未獲得過貸款)流程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從系統導出并打印(未通過預申請學生同時在系統内導出并打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填寫并簽字(不需要認定單位出具認定意見和加蓋公章)。

2.材料準備: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 (未通過預申請學生還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如在校生學生證遺失,可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代替);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攜申請材料共同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經現場審核同意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闆簽訂電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合同上簽字,嚴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4.溫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學生(包括新貸和續貸學生)辦理貸款時所簽電子合同為預簽貸款合同。預簽合同未經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最終審批同意,不能獲得貸款。

(2)學生在簽訂電子合同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将自動為學生配置助學貸款賬戶編号,用于關聯助學貸款發放、資金劃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六、學院收取學生貸款《受理證明》,填報《2023年開行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一覽表》(9月15日中午12:00前提交)

各學院須收取本學院獲貸(包括新貸、續貸)學生2023年貸款《受理證明》(紙質,附有“校驗碼”),填報《XX學院2023年開行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一覽表》(注意:一覽表内須填寫包括校驗碼、貸款金額、學費标準、住宿費标準等基本信息,且一覽表名單應與所收取《受理證明》學生名單一緻)。

2023年9月15日中午12時前,以學院為單位将紙質的《受理證明》及加蓋學院公章的《一覽表》提交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一覽表》發送至電子郵箱181973736@qq.com

七、申請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續貸、新貸工作

(一)總體要求

我國其他部分省份(不含湖北省)生源地學生按當地要求,如有需要可申請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非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此類學生應提醒其及時關注其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要求,并按要求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續貸、新貸申請手續,請各學院具體情況區别對待、針對性給予提醒和指導。

(二)回執錄入

此類學生所成功申請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所持回執單與《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不同,或當地經辦機構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學校蓋章、填寫賬戶、寄送紙質回執等),學院核實學生相關信息無誤後,通知學生直接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

八、做好2023級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工作

2023級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參考新貸流程進行申請。請各學院結合迎新工作,将以上工作要求提前部署,提前準備,特别是做好2023級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指導工作。

各省各地具體細節要求有變化的,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會及時作進一步通知。

聯系人:曹敏娜,聯系電話:027-59367220。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5日

通訊員:曹敏娜 信息來源: 閱讀: 發布日期:2023-07-05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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